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新增特需醫療項目公示
根據浙價醫[2015]137號《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的通知》精神,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增加特需(自主定價)醫療服務項目一項,現公示如下:
醫院自主定價醫療服務項目
項目 編碼 |
項目名稱 |
項目內涵 |
除外 內容 |
計價 單位 |
價格 |
計價說明 |
1 |
保健膏方門診及膏方煎制 |
指針對患者體癥或根據患者要求開具保健膏方,并按膏方進行藥材煎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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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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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