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價公報》、《浙江省醫療服務價格手冊》(暫行)、《湖州醫藥價格通知單》、《關于加強醫療收費管理的規定》
2、 職責:指導、監督各科室嚴格執行收費標準,認真處理醫療收費方面的群眾投訴。
(二) 條件:凡在本院門診或住院的患者,對本院的收費有疑問時,均可向本院部進行查詢或投訴。
(三) 程序和處理:
1、 患者對本院的收費有疑問時,可先通過門診大廳的電腦查詢系統進行查詢,如對查詢的結果仍有疑問可向本院財務科投訴。
2、 財務科接到患者的投訴時,應做好詳細的記錄,并及時進行調查,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調查的結果和處理意見答復給患者。
(四) 責任科室和聯系電話:
財務科:急診樓三樓 電話:2039430,2037930